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发挥教育评价引领作用,现面向各职能部门征集2023年度学校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。
一、申报要求
申报参评案例要紧扣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和《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确定的改革任务,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,聚焦“破五唯”,凝练总结教育评价改革中的有力举措、特色亮点及进展成效,申报有详实数据和先进事迹支撑、基层反响良好、具有推广价值的案例。
二、征集结果运用
学校将对各职能部门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三个案例参加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,并有机会在“上海教育”政务微信平台等优质新媒体平台公布及推广。对代表性的典型案例,将在《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》刊载报送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上海市领导,并依托部市共建机制在全国宣传推广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,相关职能部门可参考下表中的案例方向至少提交一篇案例,其他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交,鼓励多个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整合案例。
案例方向(建议) | 职能部门 |
教师评价 | 人事处 |
科研处 | |
教务处 | |
学生评价 | 学生处 |
团委 | |
宣传部 | |
学校评价 | 质量管理处 |
学校国际影响专项评价 | 校办(国际交流中心) |
学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专项评价 | 继续教育学院 |
学校专业评价 | 教务处 |
推荐案例需形成优秀案例经验材料,确保经验材料重点突出、条理清晰、数据精准、内容详实,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。案例申报表格式及文字要求见附件,请于2023年12月25日15:00之前,将案例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:dzxxzyzg@163.com。
质量管理处
2023年12月1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