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上海市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(沪教委督〔2025〕35号)等文件要求,为保障上海市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高质量实施,现从评估重点、佐证材料等方面,对《上海市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关键要素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各指标内涵及观测点进行说明,形成《上海市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关键要素评估指标内涵说明》,供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参考。
专家评估时,以33个指标内涵及观测点为基本单元,一般从机制设计、执行落实、实施成效等方面对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,结果分为通过、不通过。
“评估重点”主要提示该观测点重点关注的内容和要点,并作为专家评估观测点的主要依据。
“佐证材料”是该观测点建议学校提供给专家用于查证的材料。参评学校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增加能支撑自评报告内容、举证教育教学关键要素建设情况和水平的其他材料。材料应重点突出,条理清晰,有针对性,能有效举证,避免无效堆砌。标☆的材料,须上传至评估平台,其他材料待现场考察时供专家查阅。
标“*”的指标内涵及观测点为引导性指标,其余为基础性指标。
根据《上海市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关键要素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所涵盖的6个一级指标,18个二级指标,33个指标内涵及观测点,分别说明如下:
1. 专业
2. 课程
3. 教材
4. 师资
5. 实训实习